考导游证可有方法?
一、考导游证可有方法?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从事导游业务的资格: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2、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经旅行社委派。 3、导游业务活动内容:向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导游证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 (1)国籍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学历条件:报考者应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报考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导游工作的需要。 (4)知识、语言条件:参加考试者必须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 1、按工作区域划分: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全陪),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地陪),景区景点导游人员。 2、按语种划分:中文导游(包括普通话、方言、少数民族语导游),外文导游(常用语种主要包括英语、法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非通用语种主要包括两个语种群:一为欧洲语系,主要包括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捷克语、阿尔巴尼亚语、波兰语、塞尔维亚语等;一为亚非语系,主要包括阿拉伯语、朝鲜语、印尼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泰国语、僧迦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等。 3、按技术等级划分: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导游。 导游人员人力资源状况 1、从导游的总量上看,根据统计部门预测,到2008年我国导游需要量在30万 ,其中导游人数是10913人, 而目前我国导游人数是20万人左右,缺口在10万以上。 2、从导游的学历结构来看,中文类导游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仅仅为13.8%。这与游客对导游“高知识化”的需求是背道而驰的,是远远满足不了游客的需求的。 3、从导游的等级结构来看,低等级(资格和初级)导游人员占导游队伍的绝大多数,为96.3%。在我国,导游员的等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导游的服务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旅游消费要求也越来越高,伴随着游客要求的提高,对高等级导游人员的需求也将会大幅增加。 4、从导游的语种结构来看,外语类导游人员整体数量不足,尤其是一些小语种导游人员还很奇缺。最近几年,我国入境旅游增长迅速,尤其是像韩国、越南、泰国、印度等亚洲国家来华游客迅猛增长,2004年比2002年,印度增长44.85%,韩国增长33.92%,泰国增长20.15%,并且这种增长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5、从导游的地区结构来看,中部和西部省(区、市)导游人员的数量较少,西部个别省(区、市)导游人员严重不足。 综上分析,我国在导游总量上有一定的缺口,需要社会尤其是高等教育机构尽快培养相应的导游专业人才。
二、怎样考取导游证?
要先考导游资格证,才能凭导游资格证换领导游证。导游资格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考三门,分别是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导游基础知识这三本。面试考的是您好所在城市的城市概况介绍和城市的几大景点的导游词。没啥技巧,总结一个字就是“背”。
三、没有导游证就不可以当导游吗?
是的,没有导游证就不可以当导游。
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文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考取导游证,其余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报考。
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主要如下:
①有无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即正式导游证持有者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是没有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没有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
②有无语种语言能力限制:
即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无语种语言能力的限制,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可以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也可以是不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必须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否则便不具备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
③领取导游证的程序不同:
申请领取正式导游证是由申请领取者个人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临时导游证则是由旅行社根据需要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④有效期限不同: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即既可以是数天,也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而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亦即由国家旅游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并不意味着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必须由国务院旅游部门制作,而是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制作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