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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对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admin 2024-06-23 21:06 特价旅游 0

一、论述对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10分制。一次扣分达10分者,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者,暂缓年审;一次被扣8分者,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者,警告批评。

第十三条 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第十六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一)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三)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四)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五)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第十七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一)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二)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三)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四)不新生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第十八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二)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三)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四)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五)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六)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旅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第二十条对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扣减其相应分值外,依法应予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消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二、加强干部经常性管理制度建设有何建议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特别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2、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与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在行使审批权力、执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3、坚持思想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针对性的教育,促使干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对违纪干部要从严查处,运用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维护监督的严肃性。

4、坚持依法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监督,完善监督方法与程序,使监督工作法制化。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体系,做到经常化、规范化。积极探索群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三、1、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___年位从业的资格证自动 ___ 。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并且要每年审核一次。在导游资格证快到期时,要提前3个月换IC卡!

四、谁能告诉我电脑售后人员的规章制度

第一,要和顾客预约

第二,到顾客家中要带上鞋套

第三,问清顾客机器的故障

第四,拆装机器时应用布嗲垫

第五,修好后要请顾客试机并填写维修单

以上是最基本的修理制度

对了,还有一点就是不准吃喝拿顾客的东西,这是最重要的(但你不怕投诉就可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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